青海公共文化云文创店铺上架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公告
青海公共文化云文创店铺
上架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公告
一、征集活动目的
以青海省文化资源为媒介,以青海省公共文化云为平台,汇聚全国各地创意设计资源,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创意成果转化,让创意变成文创商品找到市场,提升我省文化创意水平,丰富旅游产品,充分展示青海文化发展新面貌,不断提升青海文化创意产品知名度。
二、征集活动主题
匠心造物·文创青海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青海省文化馆
(二)协办单位
青海深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征集产品类别
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分为文化IP创意类和特色文创作品类。
1. 文化IP创意类:能突出反映或代表青海省某一种或多种特色地域文化;设计概念清晰,IP设计有具象表现形式和作品转化思路(具有在地特色的大地艺术、装置艺术等)。
2. 特色文创作品类:包括但不局限于非遗文创作品、生活用品、旅游纪念品、办公用品等;投稿作品要兼具创新性、美观性、设计性,体现当地文化元素,突出创意创造;作品工艺材质不限,可实现程度较高,制作成本不宜过大,适合批量生产;作品具有市场推广价值和一定实用性。
3.此征集作品是为更好的展示具有青海特色、地域文化旅游特色的文创作品,向从业者提供优质的宣传展示平台,此活动不向投稿者收取或支付任何费用。
五、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202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二)作品评选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三)报送方式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采取线上报名投稿方式,在“青海省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和青海公共文化云平台下载《2022年青海公共文化云文创店铺上架文化创意作品信息采集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单位邮箱。
(四)评审方式
作品征集结束后青海省文化馆将邀请从事艺术设计、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作品整体设计、创新创意、地方特色、制作工艺、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筛选上架至青海公共文化云平台。
(五)渠道推广
青海公共文化云进行发布推广。
六、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
国内外文创作品设计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网络征集方式,免报名费和评审费。有意向者按要求填写《2022年青海公共文化云文创店铺上架商品信息采集表》,并发送至邮箱:1786885819@qq.com,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参与征集活动,联系人:鲍先生,联系方式:17725270585。
2.提交要求
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映青海省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创作品图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实物图、细节图等内容,图片中不得出现水印或“样片”等字样)格式为JPEG,精度不得低于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同时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简介50字以内、企业LOGO或能代表公司宣传形象照片、作品原创性承诺书(见附件一)、作品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二)。作品信息采集表详细介绍作品名称、作品数量、作品介绍、作品交易量、作品价格、联系人及联方式等,一件作品需提供一张信息采集表。
(三)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必须紧扣此次网上征集的总体要求,贴近市场、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征集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
1. 作品不得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描写的内容,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文化性、创新性、实用性,反映时代印记、区域文化特色等题材,鼓励创新设计丝绸、丝毯、皮影等新颖独特的系列化作品。
2.作品须为原创设计,独立完成制作,且版权未移交他人,不得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得存在违背公序良俗和存在产权版权纠纷等情形。若违反要求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作品一经投稿视为允许主办方在官网、微博、微信等进行相关推广宣传。主办方对作品具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复制及展览等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4.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作品原创性承诺书
2.2022年青海公共文化云文创店铺上架文化创意作品信息采集表
青海省文化馆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作品原创性承诺书
(公司名称)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青海公共文化云平台相关的协议、业务流程及其他管理规定,并承诺:
一、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提供给青海省公共文化云平台上传的文创作品属于本公司原创作品,对所提供的文创作品拥有原始版权,拥有充分、完整、合法的权利。本单位确保在青海公共文化云平台上传所有文创作品的行为不侵犯作品权利人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二、对所提供的所有文创作品资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且保证所提供的作品均在合法有效期内。
三、保证对所有因本单位提供的文创作品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超越权利范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行政调查和处罚等责任概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与青海公共文化云平台无关。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既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与征集方无关。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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