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届青海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委宣传部、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面加强群文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各级各类群文干部的业务能力,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省委宣传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青海广播电视台决定举办第九届青海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构建平台,打造文化品牌活动,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提升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强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把握时代脉搏,以坚定的文化自信,繁荣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名省建设。
二、主题
打造品牌·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群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三、主办、承办单位
四、组织机构
五、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文化(群艺)馆(站)从事群文工作人员及省文化馆协会会员。
六、比赛类别
舞蹈类: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健美操。
音乐类(声乐、器乐):独(奏)唱、合(奏)唱、重唱。
戏剧曲艺类:戏曲、小品、相声、地方曲艺。
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演唱台本、剧本。
论文类:以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群众文艺创作为主题。
美术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农民画、漆画、工笔画、唐卡。
书法类:真书、草书、隶书、篆书、行书。
摄影类:风光、纪实、人文、民俗等。
七、比赛形式
(一)比赛分初赛、复赛和获奖作品展演三部分。
(二)初赛由各市(州)级群艺馆负责。各县级文化馆(站)需将本单位参赛作品审核后先报送市(州)级群艺馆,市(州)级群艺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初赛工作,并对初赛后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为原创作品后方可向省文化馆推荐参加复赛。并根据《第九届全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推荐节目、作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作品。将《第九届青海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hqw6699@163.com。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青海省文化馆调研部。(附件电子表请从青海群文交流群下载,QQ群号: 259556651)
(三)复赛的表演类节目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打分、亮分。各市(州)派代表于11月14日上午10点到省文化馆进行抽签。
(四)表演类获奖作品将根据舞台艺术要求,独特新颖、富有时代精神,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强的获奖节目,安排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
(五)舞蹈、音乐、戏剧曲艺采取舞台表演方式现场评比;美术、书法和摄影作品采用展览方式评比;文学作品、论文采用报送作品的方式评比。各类分组设奖。
八、报名、比赛时间
报名时间:
(一)文学作品、论文类:2018年8月1日—30日
(二)表演类、展览类:2018年9月1日—30日
比赛时间:2018年11月15日—17日
九、地点
表演类(青海省文化馆群星剧场)
展览类(青海省文化馆二楼展厅)
十、奖项设置
(一)舞蹈、音乐、戏剧曲艺设创作、表演(表演奖限群文干部本人表演)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群星奖”评奖活动。
(二)美术、书法、摄影设创作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性各类展览。
(三)论文、文学作品设创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民间文学及文学遗产设搜集整理、改编、译制奖。获奖作品择优在我馆公开刊物《群文天地》《藏族民俗文化》和内部报刊《青海群文》上发表。
(四)参赛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十一、作品时限和要求
(一)2016年1月—2018年9月创作的作品均可参赛;
(二)论文、文学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的、未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实践总结;论文研究的问题明确具体,观点鲜明,论据充分且有实际材料(如统计数据、事实、自己或他人的调研发现、工作中积累的观察记录等)支持,提倡实证性研究。文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文笔流畅,字数控制在3000至5000字。论文题目、关键词、参考文献符合出版规范,引文须注明出处;文学作品富有流动性、感染力和穿透力;论文、文学作品提供电子版和一式五份纸质版,作者姓名请在末页注明。
(三)表演类(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类)参赛选手需在报名时向活动组委会提交作品简介、歌词一份,并按各自作品需求自备音乐(MP3格式)、舞台背景动态视频(MOV格式,视频比例16:9)、字幕或旁边(TXT格式,不含标点符号,每行不超过12个字)、舞台背景图片(JPG格式高清原图)。注:所有音视频、图片文件皆为原文件(不改变原文件格式)。作品规模: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四)美术作品的中国画、唐卡装裱后高不超过2.1米,油画装框后不超过1.5米,版画、水粉、水彩、农民画、漆画装框后不超过70×50厘米;书法作品(不含硬笔书法)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装裱后高不超过2.1米;美术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不收横幅;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要求组合在一幅画面里)不限,参赛作品不可修改图像内容,只允许进行符合当前图片行业标准的润饰,装框后统一尺寸为24寸;作品请自行装裱装框,不得安装玻璃,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标题、作品尺寸、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具备展览和评比资格;黑白、彩色不限。
(五)所有参赛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向上,题材形式多样,构思新颖独特,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材丰富,富于时代精神。
(六)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参赛资格。
十二、参赛单位及个人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冶英生 周海月 王雅慧
联系电话: 0971—8189536(省文化馆调研部)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广播电视台
2018年5月17日
附件2-1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舞蹈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2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声乐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3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器乐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4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戏剧、曲艺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5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文学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6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论文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7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美术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8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书法类)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9 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摄影类)作品报名表.docx
关于举办第九届青海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比赛的通知(文件扫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