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中心2015年考级简章
一、宗旨
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激发青少年学习演奏中国民族乐器的热情,青海省文化馆为我省业余民族音乐学习的群众提供国家级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艺术水平鉴定证书,为学生及辅导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省业余民族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考级工作力求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二、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三、协办单位:青海省文化馆(文艺活动部)
青海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四、考级专业
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柳琴、笙、三弦、打击乐、古琴、高胡、板胡、京胡、月琴、葫芦丝、巴乌、音乐基础知识、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等22个专业。
五、报名时间
2015年4月~6月15日
六、报名地点
1、青海省文化馆文艺培训部
2、联系电话: 多杰吉 13997077598
3、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6号(新宁广场以南)
七、报名须知
1、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报名表;
2、 报名时需交小二寸照片四张,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
3、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须出示曾考过的等级证书,方可办理准考证。
八、考级要求
1、各种乐器的考级曲目,原则上统一使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考级教材)每级均考两首乐曲,其中规定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2、对初次参加(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考级机构)的考生过度期也可用其它考级教材。
3、考生在参加考试时不用伴奏,1至3级可以申请跳级,三级以上不允许跳级。
4、古筝考场备有21弦筝,扬琴考场备有402型扬琴各一架供考生使用,其余乐器自带。
九、考级形式
1、考级中心委托:持有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认定的考评专家进行考评,考评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演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成绩。
2、青海省文化馆文艺活动部将合格成绩报送到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经过审定统一颁发由文化部批准的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级合格证书。
3、由青海省文化馆文艺活动部制定考试时间、地点 、聘请考官等。
十、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青海省文化馆教室
考试时间:2015年8月
十一、注意事项
1.请考生和家长在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考生和家长在填写报名表时,注意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要凭本人准考证入场,无本人准考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4.合格证书每年大约11月份由辅导老师统一到文化馆文艺活动部办公室领取。
5.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每年对教学有成绩,其学生考级成绩突者,将选评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6.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青海省文化馆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青海省文化馆文艺活动工作人员。
7.考生和家长参加考试时所乘车辆,携带器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考生及家长须持准考证入馆。
8.凡因考生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考场参加考级的,不退报名费和考务费。
9.每年4月至6月表名,7月规定具体考级时间和发放准考证;8月进行考级,11月发放考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