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介绍
青海省文化馆群星剧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15
剧场内部
为确保我馆群星剧场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剧场设施设备及人员安全,演出团体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舞台管理规定: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剧场;
二、严禁在候场区及后台大声喧哗;
三、严禁在青海省文化馆建筑内及剧场、卫生间吸烟,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演职人员将饮料及食物带入剧场及舞台工作区域;
五、禁止演出无关人员进入舞台工作区域;
六、严禁在舞台工作区域动用明火、烟花等物品;在演出期间,严禁在防火幕、防火卷帘设施前堆放物品;
七、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高跟鞋进入舞台区域;严禁在舞台工作区域的各类电气箱、插座箱、控制台上放置物品;
八、严禁直接在舞台台面上拖拉道具及其他设备;严禁航空箱(带万向轮的设备)进入舞台区域;
九、舞台区域严禁使用双面胶、封箱带、各种彩带、彩花喷管等物品;
十、严禁在舞台区域使用钉子、螺丝钉、码钉枪。
化妆间
化妆间一角
演出现场